小米旺角店被縱火破壞 運輸工趁機偷手機判監3個月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9/10/23 15:26
最後更新: 2019/10/23 15:27
本周日(20日)九龍區有人發起遊行,位於旺角小米之家店舖被縱火破壞,38歲運輸工人趁機偷去店舖內3部手機,遭人發現綑綁於路邊欄杆上,警方到場後將他拘捕。涉案運輸工人今(23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。裁判官最初以為被告偷去散落一地的貨物,詢問辯方後確認他並非拾遺不報,指他利用店舖被破壞的機會進入店舖搜掠,判監3個月。
被告鄧忠濠(38歲),任職運輸工人,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,在旺角彌敦道601號創興廣場地下小米之家店舖偷竊3部電話。
案情指,案發日有示威者破壞小米之家店舖,其後有示威者看見被告進入店舖士多房內偷去3部手機,遂將他綑綁於街上的欄杆,警方到場後他拘捕。據店內閉路電視所拍攝片段顯示,案發日傍晚6時許,被告與另外2名男子進入店舖士多房搜掠,被告頭戴淺色鴨嘴帽,身穿黑色上衣及戴黑色口罩,與被捕時衣著相同,被告被捕後警誡下指自己因貪心而偷竊。辯方求情指被告有9次同類紀錄,他就本案選擇認罪,希望法庭寬大處理。
裁判官指案件沒有證據指被告涉及破壞店舖,或有預謀進行偷竊,裁判官問及被告是否偷去散落一地的貨物,詢問辯方後確認他並非拾遺不報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利用店舖被破壞的機會進入士多房搜掠,判監3個月。
記者:林欣樂